四川/成都-2026-09-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滨源东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青白江区凤祥大道***号*层
被投诉人:四川轻化工大学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虹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号川润物联智造产业园一期******号
相关供应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号*栋*单元
相关供应商: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培路*号湖北三新文化企业总部基地(全部自用)***号厂房*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志诚铭科书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伏龙西街*号**栋附*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虹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不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未作任何定义和解释,评审标准不明确,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违反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的法定要求。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现采场地”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重背离。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编目加工能力”要求供应商提供至少*名编目员的具体人员信息,与项目实际需求严重脱节,属于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门槛,严重限制中小企业参与。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出版物授权书”要求提供**家特定出版社的授权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