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教育局本级高邑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高财采投〔2026〕3号
2026-09-04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高邑县教育局本级高邑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高财采投〔2026〕3号
河北/石家庄-2026-09-04 00:00:00
高邑县教育局本级高邑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高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高邑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东路***号军创孵化基地二层***室商用
被投诉人:高邑县教育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刘秀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号云科大厦**栋****室
相关供应商:河北玖伍鸿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街道泰华街***号林荫大院**号住宅楼商业****
四、基本情况
“高邑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剥夺我公司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河北玖伍鸿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误。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称我公司涉嫌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高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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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高邑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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