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6-09-04 00:00:00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馆自然告字[****]*号)
馆自然告字[****]*号 ****/**/**
经馆陶县人民政府批准,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年*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一路南侧、发展大道西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年*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容积率、亩均税收**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按照《馆陶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馆陶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馆陶县新华街北段东侧
联系人:乔学博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