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9-04 00:00:00
****年泾县昌桥镇柏山村、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泾县昌桥镇柏山村、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中安君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候选人“山东佳华腾龙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山东佳华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鲁化路**号中通科技苑小区临街综合楼(**号楼)*层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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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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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泾县昌桥镇柏山村、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田块整治、坑塘清淤、新建渠道、规划素土路及碎石路、新建挡墙、土地翻耕等。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新敬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鲁****************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昌桥镇人民政府、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昌桥镇街道、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昌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昌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梅工、耿工
电话:***********、***********、***********
六、附件: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