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2026-09-04 16:33:47
宁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补遗通知**
打印
宁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
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宁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报名期间,收到潜在投标人关于本项目设计资质条件的异议。
一、依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及附件《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万*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本项目属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范畴,管网规模为中型,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可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要求。为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扩大潜在投标人竞争范围,现就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如下变更:
(一)、宁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 一标段
*、资质条件变更:原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现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变更:原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应具备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含二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现变更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含二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二)、宁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二标段
*、资质条件变更:原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现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变更:原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应具备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含二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现变更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含二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二、因资质条件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日,因此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长至****年**月**日**时 **分。原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以交易平台最新上传的补遗书及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利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