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6〕7号
2026-09-04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6〕7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9-04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号
作者:讷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讷河市****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消毒设备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人:黑龙江皓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号众合城小区*号楼*单元**号楼*

被投诉人*:讷河市水务局

址: 讷河市党政办公中心四号楼

被投诉人*: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人辽宁津浩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次氯酸钠发生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之规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以“不属于资格审查项”为由回避该法定投标无效情形,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

讷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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