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9-04 00:00:00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年*月***月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预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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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委托,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年*月***月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国元保险五河支公司二楼会议室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预成交人):五河县鲜椒鱼餐饮店;
响应费率:**.**%;
服务期限:****年*月*****年**月**日;
第二成交候选人:五河县王旭食府;
响应费率:**.**%;
服务期限:****年*月*****年**月**日;
第三成交候选人:五河县米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费率:**.**%;
服务期限:****年*月*****年**月**日。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
地址:五河县青年南路西侧、兴县路北侧、规划路东侧华芳国际假日花园*幢*、*层***、*****室、*幢*层***室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解放路***号雪华大厦*号楼****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四、本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