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42号)
2026-09-04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42号)
河北/唐山-2026-09-04 00:00:00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服务(双盲评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恒爱家园社工服务中心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大街***号国富大厦***室
被投诉人: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北井二社区***房间
被投诉人: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号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服务 (三次)(双盲评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确定保定市恒爱家园服务中心为中标供应商,并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达到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为:投诉人对于被投诉人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的答复不满意、不认可。首先,代理公司在质疑答复函中未回复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和标书制作软件中未说明服务部分属于符合性评审内容,因此以服务部分出现技术标暗标内容作为废标理由不成立”这一质疑事项;其次,代理公司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为理由拒绝解答我单位招标过程中提出的合理问题,导致投诉人废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开展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唐山-2026-09-04 00:00:00
二、项目名称: 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服务(双盲评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恒爱家园社工服务中心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大街***号国富大厦***室
被投诉人: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北井二社区***房间
被投诉人: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号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服务 (三次)(双盲评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确定保定市恒爱家园服务中心为中标供应商,并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达到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为:投诉人对于被投诉人河北珺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的答复不满意、不认可。首先,代理公司在质疑答复函中未回复投诉人提出的“招标文件和标书制作软件中未说明服务部分属于符合性评审内容,因此以服务部分出现技术标暗标内容作为废标理由不成立”这一质疑事项;其次,代理公司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为理由拒绝解答我单位招标过程中提出的合理问题,导致投诉人废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开展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