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9-0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9-04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兴球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大观园街道经五路**号*楼****室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山东兴球贸易有限公司在***显示屏采购项目(*****************)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兴球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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