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2026-09-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耀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海南苑小区*号楼*单元****号
被投诉人*:介休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介休市裕华路***号
被投诉人*:山西泽优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号炫彩美食城黄梅园区*****号
五、基本情况
山西泽优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介休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政府采购,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山西泽优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山西泽优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因请假未收到质疑快件,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拒收质疑函”。
要求“*依法认定被投诉人拒收质疑函的行为违法;*责令被投诉人对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其予以处理;*责令本次采购活动暂停推进;*将本次投诉结果书面回复投诉人”。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泽优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限期整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