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46号)
2026-09-02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46号)
广东/东莞-2026-09-0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东莞湾区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投诉人: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与东升路交叉口北***米路东人力资源产业园***号

法定代表人:穆永发

被投 诉人*: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号之一*栋***室

被投 诉人*: 东莞湾区中学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广荣路*号

相关供应商:中山市万能达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升社区裕隆三路**号*幢厂房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月*日,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月**日,投诉人提起投诉。

投诉人反映: *.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产品应判定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采购的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中声光报警属于**认证产品目录范围中产品, 经查询,宁波环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未获得***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产品应判定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采购的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属于**认证产品目录范围中产品,经查询,宁波环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未获得***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制造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取证程序,总计*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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