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9-04
山西/晋中 质疑投诉
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山西/晋中-2026-09-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水环境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联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望川新村**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地址:晋中市介休市北坛中路**号

被投诉人*:山西中标城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中心街北发展路**号山西西贝置业三层

五、基本情况

山西中标城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委托,对介休市水环境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政府采购,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山西中标城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山西中标城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人称“采购人要求所有资质证书加分条件构成了差别歧视待遇”。
要求“修改商务评分标准,重新编撰招标文件”。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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