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8-14 00:00:00
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景田饮料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广西景鸿源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办理景田饮料加工生产基地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审批申请。根据已审查的《景田饮料加工生产基地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及申请材料,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景田饮料加工生产基地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与定丰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位于南宁市武鸣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与定丰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二、基本同意《论证表》确定的水资源论证现状水平年为****年,规划水平年为****年,用水保证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范围为武鸣区,面积*******,取水水资源论证范围和取水影响论证范围均为项目取水口所在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论证表》对分析、论证、影响范围内的水资源水量、水质和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了分析,项目取水水源合理可靠。
三、项目提出的年取水量**.**万**。项目主要用水为生产瓶装饮用水(纯净水)、瓶装茶饮料及员工生活用水,生产规模为年产***万件纯净水和**万件茶饮料,项目生产纯净水单位产品取水量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中“饮料的制造*纯净水”的用水定额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中无生产茶饮料的用水定额,项目生产茶饮料的单位取水量为*.****/*,与国内同行业用水定额相当。项目用水基本符合节水相关政策,取用水基本合理。项目劳动定员**人,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人·天),符合《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产用水定额》(****/* ********)中农村居民生活集中式用水定额。项目满足生产用水定额、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要求,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四、项目年退水量**.****万**。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曝气沉淀池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武鸣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入自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武鸣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
五、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的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万**,有效期为*年,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及批准取水许可水量取用水。根据《广西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要求,项目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日后,可向我局提出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请你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我局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请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公司,请你公司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