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阜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立项的函》(阜城管函〔****〕*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消除环境和安全隐患,提升阜阳市环卫管理水平,原则同意阜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位置:阜阳市颍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污染源移除+污染途径阻断+抽出—异位处置+环境恢复监测的总体方案,对阜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量生活垃圾进行污染治理,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填埋垃圾开挖、筛分和分质处置工程;(*)填埋场库区渗滤液抽出与处理工程;(*)垂直阻隔防渗墙建设工程;(*)地下水抽出—异位处置工程;(*)修复效果评估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初步计划建设总投资*****.**万元,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实际投资以工程决算审计为准。
六、相关要求: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提出的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按规范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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