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搬迁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三信息发布、校园广播及会议等系统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3
湖北/宜昌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搬迁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三信息发布、校园广播及会议等系统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宜昌-2026-09-03 00:00:00

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搬迁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三信息发布、校园广播及会议等系统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当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搬迁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三信息发布、校园广播及会议等系统工程)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广电网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四路**号湖北广电网络大厦*楼

被投诉人:*.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当阳市锦屏大道东段*号 *.当阳市雄风路**号市民之家三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搬迁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三信息发布、校园广播及会议等系统工程),(项目编号:******************)”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发现投诉资料不完整,经投诉人补正后,本机关于*月**日依法受理,并于*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本项目采购人为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万元。*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标金额***.**万元。*月**日签订合同并发布公告,合同金额***.**万元。投诉事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变相设置企业规模门槛,违反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诉事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投诉事项*.*:设置****/****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分)作为评分项,属于设置境外认证,财政部明确“不宜作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允许合理负偏离”条款缺乏量化判定标准,赋予评标委员会无边界的自由裁量权。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同一型号产品********在不同项中出现****元和****元两个报价。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寸一体机(希沃品牌,型号******)涉嫌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投诉请求:纠正由于招标文件违法违规造成的评标结果的不合理行为,取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标资格。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当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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