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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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城市数据融合支撑平台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乐清城市数据融合支撑平台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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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城市数据融合支撑平台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城市数据融合支撑平台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关于乐清城市数据融合支撑平台二期项目的审查意见》(乐数审查〔****〕**号)及其它报批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保障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可靠的必然选择,是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工作要求,也是支撑基层数据资源共享需求的重要措施。因此,该项目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城市数据融合支撑平台二期 三、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数据资源管理门户、数据归集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网关、数据质量运营系统、三级数据仓系统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产品开发及全周期数据治理服务等。 四、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个月。 五、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政府采购。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