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9-03 00:00:00
项目名称 | 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杉木园保护修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灵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章)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次修缮工程为南路院、中路一厅院、中路神厅院、前院、北一路院及北二路院建筑本体的修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院落面积***.**平方米。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屋面、木基层、木构架、墙体墙面、门窗、地面等保护 修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 日 | ||||||
预中标人 | 北京五瑞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五瑞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万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子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取 业绩:*.开善寺保护修缮工程;*.通州区马驹桥清真寺修缮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 |||||||
单位资质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雄殿(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方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取 业绩:*.横州市伏波庙修缮工程;*.贺州江氏客家围屋--北二横屋、北牲畜房保护修缮工程;*.西林岑氏家族建筑群*旧府、增寿亭保护修缮工程 |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之晟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立志(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曹轩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取 业绩:*.重庆市万州区大岩箭楼加固保护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