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智慧环保工况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6-09-03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智慧环保工况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浙江/杭州-2026-09-03 00:00:00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智慧环保工况监控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发布时间:**********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智慧环保工况监控系统运营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宁波卷烟厂于****年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列入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年仍被列入为正面清单。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完善****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监管方式工作的通知》要求,列入单位需安装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系统并进行运营且维护。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系统主要针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及其对应的产污设施,通过安装现场端用电监控设备对企业废气产污设施、治污设施运行状态的用电参数进行采集,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宁波市智慧环保用电监控平台,对企业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远程实时监控。目前共有**个点位,预计运营维护费用*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采购估算价值:运行维护总年数*年;收费标准:***元/点/年,共**个点位;含税总价(*%):叁万捌仟伍佰叁拾贰元整(*****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完善****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监管方式工作的通知》要求,列入单位需安装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系统,且推荐使用浙江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维护运行单位。

经咨询奉化区生态环保部门,目前奉化地区都是由浙江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维护运营在运营维护。

该情况符合《采购管理制度》(浙烟工办综〔****〕**号)第四十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项目采用为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飞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自****年*月*日起,从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六、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葭浦西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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