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9-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人民政府养鸡设备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市维构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两河村****号
被投诉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人民政府
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人民政府
被投诉人*:新疆城基宏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号商住(丽景名都)**#*办公****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标的包含压力罐,压力罐属于特制设备,中标供应商填写的制造商青州泽惠农牧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资质。*、采购标的包含锅炉管道,锅炉管道属于特种设备,中标供应商填写的制造商青岛拓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资质。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本项目压力罐(又名储水罐)无工作压力要求,内介质为常温水且长期工作温度未达到标准沸点***℃,不满足压力容器第一项、第三项关键判定条件,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本项目管道工作压力低于*.****,且配套为常压锅炉系统热水循环管,不符合压力管道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判定标准,不属于特种设备。故制造商青州泽惠农牧有限公司、青岛拓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无需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及供应未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特种设备制造实行许可规定,不影响其中标及合同履行合法性。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条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达坂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