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伍家岗区财政局关于对《伍家岗区志(2006-2025)》编纂服务项目(第2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3
湖北/宜昌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伍家岗区财政局关于对《伍家岗区志(2006-2025)》编纂服务项目(第2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宜昌-2026-09-03 00:00:00

伍家岗区财政局关于对《伍家岗区志(*********)》编纂服务项目(第*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伍家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伍家岗区志(*********)》编纂服务项目(第*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志载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翡翠湖郡***幢****室

被投诉人: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同强路(伍家岗区市民活动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号兴发广场**号楼*楼

三、基本情况

《伍家岗区志(*********)》编纂服务项目(第*次),项目编号:******************(*),采购预算**万元,****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月**日,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废标原因不成立;*.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团/中标单位疑似恶意串通;*.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客户端存在缺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投诉事项*成立,本机关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为无效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依据,驳回以上投诉事项。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伍家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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