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9-0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2026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9-03 00:00:00
****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年食品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宇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恺帆路**

联系方式

陈学峰、***********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致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西门月牙山庄*幢***室

联系方式

胡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仪衡(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张京莹

交货期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国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周春兵

交货期

**日历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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