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5年政务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2026-09-03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2018-2025年政务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福建/福州-2026-09-03 00:00:00

*********年政务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政务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福侨大厦**层(斗门地铁站*出口步行***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政务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年政务服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目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属于服务类。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须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等级为乙级(含)以上。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其发证机关应为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依法具有审批权限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非福建省注册的乙级资质单位,须依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诺在合同履约前完成向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福侨大厦**层(斗门地铁站*出口步行***米)】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福侨大厦**层(斗门地铁站*出口步行***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

联系人: 陈琳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福侨大厦**层(斗门地铁站*出口步行***米)

联系人:陈爱光、巫晓杰、李爽

联系方法:*************

           

公告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