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彩超)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3
安徽/铜陵 质疑投诉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彩超)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铜陵-2026-09-03 00:00:00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彩超)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铜陵市本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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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本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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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彩超)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市义鑫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民生路**号(凯帆大厦)*****室

被投诉人*:铜陵市中医医院
地址:铜陵市太平湖路****号

被投诉人*: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室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芜湖市义鑫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民生路**号(凯帆大厦)*****室

当事人*:铜陵市中医医院
地址:铜陵市太平湖路****号

当事人*: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室

五、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万元(一包***万元,二包***万元)。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月*日作出回复。****年*月*日收到芜湖市义鑫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投诉书。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对业绩客观分评审错误;*.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投诉诉求:依法认定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进行限缩性解释属于评审错误;依法核查低价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程序是否当场进行、低价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是否包含实质性成本测算内容、评标委员会是否进行了实质性审查;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采购人废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铜陵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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