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
2026-09-01
福建/龙岩 变更澄清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相关内容的复函
福建/龙岩-2026-09-01 00:00:00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及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一是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更新彩超设备*台,淘汰彩超*台;(*)更新设备**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台(套),其中呼吸机*台,** *台,血液透析机**台,血液过滤机*台,麻醉机*台,超脉冲二氧化碳点阵激光治疗仪*台,皮秒激光治疗机*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台,强脉冲光治疗仪*台”;二是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变更为“估算总投资****.****万元。投资资金除超长期特别国债***.*万元外,其余分别由采购设备的医疗卫生单位筹集。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汀发改审批〔****〕***号批复的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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