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化分析仪(干式)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2026-09-02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生化分析仪(干式)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北京-2026-09-02 00:00:00
关于生化分析仪(干式)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现将我部对生化分析仪(干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博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投诉预中标供应商其中标产品在性能方面还有多项(至少*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认为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性有待怀疑,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请求取消预中标供应商的拟成交资格,确定北京博盛为成交单位。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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