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9-02 00:00:00
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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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智瀚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利民路与椰枫路交叉口东北角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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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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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承担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宿房间**个,院内面积**亩,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采购项目:包括住宿以及相关公共区域内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消防管理、楼内绿植养护、高低压设备维护、会议服务等物业服务。 服务时间:*年,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 模式,合同首签期限 * 年,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当年度服务满意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次,合同金额不变,如采购人对服务不满意则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光彩市场**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地 址:砀山县政务新区(*** 国道北侧约 *** 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光彩市场**栋***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