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9-02 00:00:00
关于比选政府采购代理的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拟采购一批内陆渔船插卡式***终端设备。为更好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采用比选方式选择*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项目概况
(一)代理项目名称:江门市内陆渔船插卡式***终端采购项目。
(二)代理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批复为准)。
(三)代理项目简介:我市内陆渔船均为小型渔船,根据船体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设备型号均为独立式插卡式***终端,终端功能、性能、技术特性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具备的必要资质。
(四)代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代理工作范围和时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特点承担代理项目的全过程服务,从上述项目发布采购公告等有关工作直至完成采购程序所有流程为止。
三、代理费
代理费由代理机构向代理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收取。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可依法从事货物、工程及服务的政府采购代理。
(三)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四)具有良好信誉记录。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提供资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成功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至评选前*天的任意时间,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代理机构****年至少*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注意:缺失上述其中一项资料的视为参选无效。
六、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排名前三的列为项目代理机构候选人。
(一)排序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得分相同,招标代理费报价与招标代理费的基准价接近的排名优先靠前。
(二)成交原则。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得分最高的参选单位确定为成交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招标代理费报价与招标代理费的基准价接近的确定为成交候选单位。
(三)递增原则。如果得分最高的第一候选单位不能按比选公告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评选小组在参与比选的候选单位中依得分高低顺序另行推荐候选单位或者重新组织比选。
七、比选结果公布
比选结果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
八、递交比选资料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截止(*:*****:**,**:*****:**)。
(三)提交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号*号楼****室)。
(四)标书要求:密封投标,一正本,二副本。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号。联系人:钟先生,联系方式:************,***********。
提示:*.未密封的比选资料视为无效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不予受理。
附件:*.资格审查表
*.比选评分标准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