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2
四川/资阳 质疑投诉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6-09-02 00:00:00
四川/资阳-2026-09-02 00:00:00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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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乐至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号、迎宾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人民医院***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球管阳极热容量:≥*.****设置不合理,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疑似为了西门子大型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依据,具有指向性,构成歧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球管阳极散热率:≥*****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西门子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维修响应时间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对生产日期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