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罗财行罚决〔2026〕1号)
2026-09-02
河南/信阳 质疑投诉
罗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罗财行罚决〔2026〕1号)
河南/信阳-2026-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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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罗财行罚决〔****〕*号)
发布机构:信阳市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
二、项目名称: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包)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信阳诚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富贵路国际商城**号楼*楼
当事人*:信阳助力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职业技术学院开元学术交流中心三楼至四楼
四、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收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送的“公共资源交易问题线索移送单”,根据其提供的交易后台数据显示,上诉两家公司在参与“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包)”(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采购金额:******元)中,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均为********************************)一致情形。
经核查,信阳诚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与信阳助力职业培训学校在参与上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生成设备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完全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鉴于上诉两家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从轻行政处罚;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信阳诚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信阳助力职业培训学校分别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玖佰伍拾贰元零柒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罗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