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2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阿克苏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9-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西艺音响灯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青峰路***号雅山郡商住小区第**幢*单元***号

被投诉人*:阿克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阿克苏市北京东路*号*号楼

被投诉人*: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便民服务中心*号楼*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采购人阿克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代理机构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阿克苏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相关投诉材料、证据进行了审查并依法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一)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函》未依法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且存在严重形式瑕疵,属于程序违规。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未明确量化,设置“**项*类参数不响应扣*分无上限”,变相设置技术壁垒。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与评审规则存在逻辑矛盾,缺乏客观核查标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价格扣除规则未在文件中明确量化,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多项技术参数涉嫌指向特定品牌,且被投诉人答复缺乏客观事实依据。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函》落款日期早于投诉人提交质疑函的日期,属于严重的程序违规。(二)投诉诉求:*.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违法违规,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删除“*类参数扣分无上限”、“接收卡与屏体同品牌”、“三重资质叠加”等排他性、不合理条款;*.明确本国产品价格优惠的核查标准及小微企业与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的叠加计算规则;*.请求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障公平竞争;*.依法确认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函》因落款日期早于质疑函提交日期而无效,责令被投诉人重新依法作出答复。
投诉事项*、*回复:经调查核实,存在投诉人所述情形,以上投诉事项成立,已对采购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投诉事项*、*、*、*回复:经调查核实,存在投诉人所述情形,已责令采购人修订完善采购文件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依法保障各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后**日内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克苏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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