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9-02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9-02 00:00:00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道路绿化及区管公园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观音阁后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吉泰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道路绿化及区管公园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管护服务方案、绿化、环卫、公厕专项管护实施方案、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措施方案、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模糊不清,含义不准确、表述不规范,如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④内容仅有标题或框架缺乏具体说明阐述或简单的文字描述;⑥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⑦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依据。
投诉事项*:该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应将工程类技术职称作为评审得分条件,无履约必要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