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6-09-02 00:00:00
《灵台县*********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台县*********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工国际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台县*********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高于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实施内容:
*.根据《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年》,现对灵台县境内已搬迁的****户村民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根据收集资料和野外调查的结果,进行室内资料整理、综合研究和分析,评价土地复垦方向的可行性,确定土地复垦方案,并最终提交正式报告。
*.中标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报告,配合业主完成后续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完税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现行国家从业要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 【首页***;登录】****;【政府采购***;** 登录】****;【我的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 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数字开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锁或所带**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