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2026-2028年商丘永城市分公司办公饮用水采购-询价公告
2026-09-02
河南/商丘 招标采购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2026-2028年商丘永城市分公司办公饮用水采购-询价公告
河南/商丘-2026-09-02 00:0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年商丘永城市分公司办公饮用水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 
竞争谈判、询比、询价公告模板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年商丘永城市分公司办公饮用水采购

项目编号:**********************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商丘市烟草公司永城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范围: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所有商品均在保质期内;每年金额不超项目年度计划金额,三年金额不超项目计划金额,按照实际需求据实付款。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年商丘永城市分公司办公饮用水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采购人法人单位名称)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

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元/项目”。潜在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九楼会议室(商丘市归德路与府前路交汇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审方式
开标地点: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九楼会议室(商丘市归德路与府前路交汇处)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内网》发布。
*.*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  商丘市烟草公司永城市分公司  
*.我方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我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商丘市烟草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的情形。
*.我方非联合体投标(适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商丘市烟草公司永城市分公司党建人事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烟草公司永城市分公司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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