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9-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镇海区龙赛中学改扩建工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昊业(宁波)厨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聚兴路***号柒柒里*楼*****
被投诉人*: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中学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号
被投诉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泳蓝厨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顾家桥村中后沈***号*幢*号**
四、基本情况:
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中学委托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展“镇海区龙赛中学改扩建工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项目编号**************)”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年*月*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月**日分别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提交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月**日分别出具相应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提起投诉。该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共有浙江泳蓝厨具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城市之光厨房节能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宁波蓝焰厨房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恒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宝龙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昊业(宁波)厨业有限公司*家供应商投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浙江泳蓝厨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同已经签订。
投诉事项*:中标人所投产品“卧式冷藏柜(风冷)”型号******.*****没有进行能效备案,违反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投诉事项*:中标人所投产品“冷藏展示柜(智能留样柜)”型号**************没有进行能效备案,违反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