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2026-09-02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喀什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新疆/喀什-2026-09-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喀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盛世宏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城街道古勒阿瓦提社区交通东路金土地农副产品贸易市场**栋一层**号铺

被投诉人*:喀什市教育局

地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号

被投诉人*: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地址:喀什市行政服务中心*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新疆盛世宏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喀什市教育局、喀什市招投标中心于****年*月**日就“喀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计算平台”整套软硬件参数存在排他性,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二: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举证严重缺失、论证逻辑割裂,未依法完整核查参数排他问题,答复无合法有效证据支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均缺乏事实依据,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新疆盛世宏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喀什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喀什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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