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6-09-01 00:00:00
| 索引号 | ***************** | 文***** ********** 号 | ***** |
| 来 ***** 源 | 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餐饮制作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餐饮制作服务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晟和招字*************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餐饮制作服务
预算金额:¥******.**元/年(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每年);
最高限价:¥******.**元/年(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每年),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管理水平,更好保障干部职工饮食安全,提升用餐体验感,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餐饮制作服务公司,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提供全年***天餐食制作、食堂内设备设施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等服务(不含食材购买)。就餐人数约为***人,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具体如下:
(*)为市局机关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早、中、晚及外带餐食制作、加班餐食制作、其他餐食制作);
(*)配合市局机关因工作需求所要求的其它餐饮服务;
(*)食堂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员工业务培训和严格管理;
(*)食堂内卫生管理、餐具洗消、食品留样等;
(*)食堂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实施“明厨亮灶”,推行*级食堂,完成厨房抽油烟系统的清洗(一季度一次);
(*)食堂泔水及隔油池资源利用化管理;
(*)合同履行期间服务人员因人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固定资产)、厨房用具等设施损坏的,所产生的设备维修费、更换费由中标方承担;
(*)食堂餐桌桌布、椅套的清洗工作及做好每周一次的病媒防治工作,餐桌桌布、椅套每月清洗一次;
(**)厉行节约,坚决制止浪费餐饮行为的相关工作;
(**)拟派往满足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相关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 | *人 | 所有人员均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 | 总厨师长 | *人 | |
* | 热菜厨师 | *人 | |
* | 面点厨师 | *人 | |
* | 切配菜厨师 | *人 | |
* | 洗捡 | *人 | |
* | 服务员 | *人 | |
合计 | **人 | ||
(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经营模式:由采购人提供场地、房屋基础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人负责操作间、售卖间主要的设施设备配置与更新改造,负责水、电、燃气接口的建设,以及公共安防、消防主要设施设备、收费系统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与保障,负责项目的经营收支与财务核算;供应商负责餐食的加工制作与销售、食堂室内就餐场所及室外就近区域、操作区域内外公共卫生保洁,餐食食品安全与卫生质量管理责任,以及因自身经营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引入团队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税收、用品用具及耗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日常正常经营。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内部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经营食堂所有收支均纳入采购人财务管理,供应商在无违约情况下,按每季度进行结算。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当年政策规定,预算保证和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若供应商服务达不到采购方工作要求,不再续签合同。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及云南省、玉溪市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凭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且佩戴口罩、卫生帽。
合同履约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满足要求,食堂服务团队人数最少不得少于**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餐饮相关管理经验,且具备食品安全总监证书,总厨师长须持有五级及以上有效厨师证书,所有人员均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拟派人员须具备相应法定社会保险及聘用合同。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若经查证后供应商存在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方式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二:网上获取
供应商请将“方式一”中所有资料发送至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溪文、李佩、张玉梅、杨文祥、田巧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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