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9-02 00:00:00
一、项目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货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重庆渝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号*栋****#
中标(成交)金额: 折扣或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食堂食材配送货物采购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服务期为*年,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刘德龙,李中英,尹腾龙,陈昌国,雷春艳,周若琰(采购方代表),蒋金玲(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费总计:*****.*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总得分 | 技术总得分 | 商务总得分 | 合计 | 排序 |
|---|---|---|---|---|---|
| 重庆渝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标后管理的通知》(两江财发〔****〕***号)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标后查验。
一、重庆怡亨食品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如下问题:
*、该企业提供的食品溯源“蔬东坡生鲜***系统软件”的《续费协议》中,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但协议签署栏双方均未签字(《民法典》第***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企业提供的食品溯源“蔬东坡生鲜***系统”的增值服务协议显示,该系统的溯源功能于****年*月**日开通。协议第*.*条明确:“首次合作期满,后续产品需要按年收取费用,甲方如需续约,需在首次合作到期前支付下一年度费用。付款后,本合同效力延续至续约的合作期满,往后以此类推。”该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首年开通溯源功能的付款发票,未提供通溯源功能续费发票及资料。
综上所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二、重庆桉禾萍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如下问题:
该企业提供的食品溯源“观麦****软件”在原有主体服务合同基础上,于****年*月签署《补充协议》新增食品溯源功能,但仅提供了****年*月的溯源系统支付发票,未提供****年*月补充协议签署后的支付发票。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并报区财政局备案,拟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双凤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汪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渝中区地产大厦一号楼*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