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6-09-02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笑口常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金磊商厦(财神广场)*层**,*室
被投诉人: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襄阳市东风人民医院)、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号、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写字楼 ***栋**层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武汉笑口常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备的采购(**包)”(项目编号:**********************)的投诉。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做出质疑回复后,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评审过程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评审标准执行不一致、主观评分具有严重倾向性的违法情形。
*.被投诉人未书面告知各项评审因素得分明细及扣分理由。
*.招标文件“产品授权”(*分)与“质保期”(*分)评分条款违反**号令第十七条等禁止性规定,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
*.调取**包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分明细表及评分汇总表,核查是否存在畸高畸低或评审标准执行不一致情形,以及分值汇总计算是否准确。
*.核查评审专家是否存在协商打分、倾向性打分或未按招标文件标准独立评审的行为。
*.责令被投诉人书面告知投诉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以及各项评审因素得分明细及扣分理由。
*.认定**包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投诉处理期间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包采购活动。
*.依法纠正被投诉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