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鸿文化广场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9-02
河北/邯郸 招标采购
【添鸿文化广场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邯郸-2026-09-02 00:00:00
招标公告名称: 【添鸿文化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内容:

【添鸿文化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添鸿文化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城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邯郸市城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为****.**万元,建设规模:在现有建筑主体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装修面积约*.**万㎡。包括文化博物馆、文创工坊、研学、亲子乐园、养生食集、康养天地等,打造一个集文化观光、休闲娱乐、学术交流、养生保健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以南、光明大街以东。 (*)计划工期:***日历天;运营期限:*.*年。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标段划分:共*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其他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因公告模板限制,招标条件中“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修正为“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邯郸市城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蔡宇哲,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董红艳,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城运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添鸿文化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城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果园路**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新合作广场*座**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蔡宇哲

项目负责人: 董红艳
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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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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