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衡财罚决〔2026〕6号)
2026-09-02
河北/衡水 质疑投诉
衡水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衡财罚决〔2026〕6号)
河北/衡水-2026-09-02 00:00:00
河北/衡水-2026-09-02 00:00:00
衡水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衡财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衡水峰祥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北行***米路东***号
二、基本情况
衡水峰祥商贸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财规[****]*号)第***项较轻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元(壹万贰仟伍佰伍拾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