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倴财采处罚〔2026〕4号)
2026-09-02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滦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倴财采处罚〔2026〕4号)
河北/唐山-2026-09-02 00:00:00
滦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倴财采处罚〔****〕*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滦南县兆才大街**号
二、基本情况
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在“保安服务项目”评标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
三、处罚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项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对滦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处以警告。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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