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2026-09-02 00:00:00
****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号)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人事处 阅读次数:为满足学校日常运行及岗位工作需求,规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流程,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人事管理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第三方劳务派遣管理模式,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参照学校同类在岗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不含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名。具体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年*月*日—****年*月*日);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年龄计算截止时点以*月*日为准,以居民身份证登记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专项条件
各岗位具体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其他补充要求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前取得定向、委培单位书面同意。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并在报名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全日制在读非****届毕业生(****年*月*日及以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认定为****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现役军人;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回避规定
所有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考官及相关人员,凡存在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利害关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站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报名网址:****://**.*****.**/****/*******/#/*****
(二)报名材料及填报要求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同步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政治面貌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以及本人近*个月内*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外,须额外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携带全部证件及材料原件备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信息有误、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请报考人员保持预留联系电话和报名邮箱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招聘通知。
(三)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专项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对照岗位条件开展资格审核。专业认定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年)》及研招网专业知识库执行;现有目录未涵盖的专业,由审查小组结合实际共同研判确定。
*.报名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人事处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未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学校联系,逾期未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初审合格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开考比例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考核以面试为主。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形式由人事处另行统一通知。
(二)成绩划定规则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分。统一设置及格分数线**分,全体岗位增设聘用控制分数线**分。考生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审查小组对入围人员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复审不合格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四)笔试加试安排
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超出单日面试承载能力,学校可增设笔试加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仅作为人员筛选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考生录取以面试成绩为准。所有考试成绩统一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在达到聘用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统一在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结合岗位实际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拟聘资格,学校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综合考察,全面核查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并复核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学校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隐瞒病史、谎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问题暂时无法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查完毕后再作出决定。
*.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首个固定聘期为*年。
九、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全过程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置,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为本次招聘公告、补充通知、成绩及结果公示的唯一官方发布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学校官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张老师)、************(周老师)
*.单位地址: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号
附件:*.****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附件*.****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号).***
附件*.****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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