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26-09-01 00:00:00
海阳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阳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预算金额:******.**元(大写:陆拾陆万陆仟元整) 其中: *包(公务用车采购):******.**元(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元整) *包(囚车采购):******.**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采购需求:公务用车采购;共划分为*个包;其中*包:公务用车采购,采购数量*辆;*包:囚车采购,采购数量*辆。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投标人可了解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海阳市北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韵诺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号科信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丽丽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