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商04包-广元(二次)项目违规处罚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2026-09-01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关于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商04包-广元(二次)项目违规处罚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四川/广元-2026-09-01 00:00:00
四川/广元-2026-09-01 00:00:00
关于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商**包*广元(二次)项目违规处罚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现将我部对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商**包*广元(二次)项目(编号:*******************)违规处罚复议申请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广元市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兴利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楠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网络空间部队后勤部采购和资产管理处
二、复议申请
申请人均反映:在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商**包*广元(二次)项目中,申请人收到的《违规处理决定书》对其处罚决定与《供应商知情告知书》所述不一致,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决定前未履行告知程序,处罚过重且无相关依据,申请将“终身禁止参加网络空间部队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调整为“*年内禁止参加网络空间部队采购活动”。
三、调查事实及认定
经查,在零星工程施工服务商**包*广元(二次)项目中,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向申请人发送《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告知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年内禁止参加网络空间部队采购活动”)后,于*月*日、*月*日分别再次向申请人电话告知拒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予以加重处理相关条款,申请人均未予缴纳,其中广元市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明确回复不予缴纳,四川兴利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明确回复,四川中楠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言语辱骂、拒不配合。综上,作出处罚决定前已依规履行告知程序,对申请人加重处理、给与终身禁止参加网络空间部队采购活动处理符合现行军队采购制度法规,复议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决定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经报批,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