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8-28 00:00:00
委托单位:泰州姜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姜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货运车辆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
出租方 | 泰州姜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年*月**日**时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 ||
竞价时间 | ****年*月**日**时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元的整数倍 。 | |||
标的概况 | 车辆类型 | 牵引车、挂车、水泥罐车 | ||
标的一(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二(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三(苏******、苏*****挂、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四(苏******、苏*****挂、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五(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六(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七(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 |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苏******、苏*****挂 牵引车+挂车 | |||
标的八(苏*****挂、苏*****挂、苏*****挂、苏*****挂) | 苏*****挂挂车 苏*****挂挂车 苏*****挂挂车 苏*****挂挂车 | |||
标的九(苏******、苏*****挂、苏******、苏*****挂、苏******、苏*****挂) | 苏******、苏*****挂 水泥罐车牵引车+水泥罐车挂车 苏******、苏*****挂 水泥罐车牵引车+水泥罐车挂车 苏******、苏*****挂 水泥罐车牵引车+水泥罐车挂车 | |||
出租用途 | 经营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闲置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年) | 标的一:*****元;标的二:*****元;标的三:*****元;标的四:*****元;标的五:*****元;标的六:*****元;标的七:*****元;标的八:*****元;标的九:*****元 | ||
租期(年) | 两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租赁押金(元) | 牵引车+挂车*万元/辆、挂车*万元/辆、水泥罐车牵引车+水泥罐车挂车*万元/辆(押金不计息)。 | |||
成交确认 |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租金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一)承租方除承担车辆的承包金及运输途中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货物保险费以及司机异地住宿费外。出租方车辆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罚款、司机工资等费用。 (二)承租方在承租车辆后,不得将车辆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且不得转租。 (三)泰州姜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车辆运行期间的行业监管。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标的一:*.*万元;标的二:*.*万元;标的三:*.*万元;标的四:*.*万元;标的五:*.*万元;标的六:*.*万元;标的七:*.*万元;标的八:*.*万元;标的九:*.*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或企业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三、注意事项: *、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身份证原件; *、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特殊情形另行通知)。 四、意向受让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五、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例*:协议成交金额***万元以下的,收费****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元(其中*万元以下的,收费****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 例*:挂牌价***万元,竞价方式成交金额为***万元。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基础部分为*.*+(*******)**.***+(*******)**.****=*.**;加收部分为*****.***+(*******)**.***=*.*。单方缴纳金额为*.**+*.*=*.**万元,双方共缴纳**.**万元。 例*: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收取基础服务费。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向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五、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罗塘东路***号***室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范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姜堰区三水街道上海路**号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端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