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1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9-01 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办公用品、日杂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山市百盛海天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海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 乐山市 市中区居竹街***号*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海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人民医院****年办公用品、日杂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广东金亿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亿利公司)作为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金亿利”十六类属于办公类,现该商标已失效/超出自然保护期,投标供应商不具备合法商标使用权,属于无效投标。但海堂公司回复称注册商标“金亿利”申请人为郭锐兴,国际分类为七类,属于机械设备类别。*.东阳甲米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甲米公司)作为申请人,注册商标“樱尚居”属国际分类二十类家具,自然使用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现该商标已超出自然保护期,商标已失效,投标供应商不具备合法商标使用权,属于无效投标。海堂公司回复称注册商标“樱尚居”申请人为东阳甲米公司,国际分类为二十一类厨房洁具,使用期限****年*月**日—****年*月**日,该商标已失效/超出自然保护期。*.关于文嘉公司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第***项品名“洁美”,海堂公司质疑回复称注册商标“舒美洁”的申请人为仙桃市洁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公司),但文嘉公司提供的品牌“洁美”与洁美公司的注册商标“舒美洁”名称完全不一致。同时文嘉公司提供投标样品品牌是“舒美洁”,与文嘉公司报价明细品牌“洁美”也完全不一致。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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