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榆县天辅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107号)
2026-09-01
吉林/白城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通榆县天辅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107号)
吉林/白城-2026-09-01 00:00:00

通榆县天辅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天辅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人民大路东***米,厂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北纬**°**′*.****″。项目厂界北侧为农田,东侧****处为一家驾校,东南侧为一空置库房,南侧****为一家建材批发商店,西侧为一处农田,西南侧为空置库房。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处东郊村。项目占地面积为*******,建筑面积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体工程包括热风炉房和*台****/*烘干塔,建筑面积共*****,热风炉房内建设*台**/*生物质热风炉和密闭炉灰储存间,生物质颗粒放置在热风炉房角落。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室和检验室,建筑面积共*****。储运工程包括占地约******的库房和占地****的防渗旱厕,库房库容约为******。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烘干潮玉米******,年烘干后的成品**%水分玉米约为*****.****。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对易起扬尘物料实行库内堆放或加盖篷布;运输物料时,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运输散装粉、粒状材料应使用密闭槽车等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对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效率**%)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排放须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排放标准。无组织粉尘收料卸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卸料区三面封闭,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气作业;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在传送带加罩的方式,加强密闭性;筛分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封闭圆筒初清筛及传送带密闭,圆筒筛自带过滤袋,筛分下泄口四周设立不低于*米围挡,定期清理收集;干燥粉尘通过烘干塔塔身设置内外腔,在内腔的侧壁上开设有连通内腔与外腔的排潮口,在外腔的侧壁上开设有排风口,在外腔的底部设有漏斗形的集尘仓,在集尘仓的底部设有排杂口,同时安装金属抑尘网;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三面围挡、加盖苫布、减速慢行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集中使用或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时减缓速度行驶,并在敏感目标附近禁止鸣笛。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中标准限制。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垫、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挖方要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存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设置专门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钢筋和可回收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卖至废品回收部门。运营期收集的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和烘干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炉灰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使用内衬膜袋装,暂存至热风炉房内,检验废物暂存至专用桶,均外卖农肥加工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 *≤******/* 或参照 ******* 执行,施工缝处需进行特殊防渗处理,并进行试水实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分区及各区防渗措施必须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等相关防渗要求。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在排污行为发生日前**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开工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接到此批复**个工作日内,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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