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1
四川/达州 质疑投诉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6-09-01 00:00:00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达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恒创佳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双荆路*号

被投诉人: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环城路***号*栋

四、基本情况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方式设置不合理,项目擅自变更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竞争性磋商),利用竞争性磋商流程灵活性暗箱操作,为特定厂商特定产品提供便利,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执行已过期废止的国家行业标准(实质要求),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设置不完整、不明确,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设置不完整、不明确,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设置不完整、不明确,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特定资格证书(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在法定时间给予回复,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达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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