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9-01 00:00:00
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弱电改造相关货物及服务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弱电改造相关货物及服务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弱电改造相关货物及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泰州市天创电子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泰州市永兴路******号
被投诉人: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沈毅中学(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办事点)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号
当事人: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沈毅中学(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办事点)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核心交换机中标型号博达******不满足招标文件“采用正交交换架构”要求以及支持*****路由协议,质疑答复认定依据严重不足。(*)接入交换机中标型号博达***********硬件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最低门槛,属于实质性负偏离。(*)半球摄像机(***)中标型号海康威视***************不满足招标文件“内置集成***、***、***的芯片”和“支持补光,光灯应具有均匀的光斑分布,为椭圆形形状,无明显波纹、圆环、麻点、条纹或不规则亮斑”,这两条技术参数要求。(*)存储中标型号海康威视***********,涉嫌存在虚假型号。
投诉请求:*.评委说的是投标文件中显示满足,不代表真实满足,需要进一步提供厂家证明;\**.第二个接入交换机性能明显和厂家网页冲突,评委的意思是投标文件就是这么写的,实际把责任推给了移动。\**.答复函称“组织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评核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但不得以复评代替质疑答复。问题:原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已经认可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现在让他们“复评”自己的结论,存在自我审查的问题,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对于接入交换机这种存在明显数据矛盾的情况,应当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一步向制造商核实,而非简单采信投标文件资料。\**.《政府采购法》第**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投诉事项*、*的产品的真实性的性能,由于其官网不停更改产品信息。对其真实性能应辅佐产品证实。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驳回投诉事项*、*、*的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