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9号)
2026-09-01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9号)
广西/南宁-2026-09-01 00:00:00
广西/南宁-2026-09-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县级自然灾害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补充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亚太泵阀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号
被投诉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号南宁城建集团总部地块项目*号写字楼六层***号办公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笼统废标未说明具体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评审过程透明度不足,涉嫌隐蔽操作,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
投诉事项*:中标人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涉嫌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人“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涉嫌造假,评审得分存在异常
投诉事项*:中标人无同类项目业绩,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未履行监督义务,履职缺位。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该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